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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《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(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的通知

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《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(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的通知

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征求《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(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,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6年8月1日。《细则》适用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对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许可、变更许可和延续许可等的审查工作,不适用于婴幼儿配方食品;明确了生产场所的洁净级别划分(清洁、准清洁、一般作业区)及空气洁净度要求;规定了设备设施、工艺流程及关键控制点(如原辅料验收、杀菌、包装);对人员资质(如食品安全总监须本科及以上学历)提出具体要求;建立原辅料供应商审核、采购验收、生产过程管理、检验管理等制度,强调全程追溯和电子信息化记录;不得分装生产,不得用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产品,不符合细则要求的需在2027年6月30日前完成整改。

https://www.samr.gov.cn/hd/zjdc/art/2026/art_3fc4984d607b4e29849041cbddb47dc2.html